8月13日下午,为进一步增强公安民警的刑事证据意识,规范执法办案行为,探索新型诉侦关系,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曹青应邀走进攸县公安局,开展以“树立正确理念,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”为主题的法制讲座,为现场70余名公安民警送上了一次生动的法制大餐,反响十分热烈。
培训会现场
法制课上,曹青处长以近年来在全国备受关注的冤假错案为切入点,剖析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在办理的程序、证据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,造成的影响,解决的办法等。并提出刑事诉讼程序要围绕审判来开展,探索建立新型诉侦体系的观点。
同时,他还强调公安民警要以“三个中心”即侦诉审阶段要以审判为中心;一、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以一审为中心;审判程序以庭审为中心;“四个基本点”即保证公正司法、提高司法公信力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;“五种意识”即:“一是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,必须树立人权保障意识;二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,必须树立程序优先意识;三是全面、客观收集证据,排除非法证据,树立证据意识;四是司法公正与效率并重,树立时效意识;五是公正、廉洁、文明、规范执法,树立接受监督意识”为正确引导,更规范,更高效地开展办案工作。
今年以来,为了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改革新要求,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诉侦关系,采取加强提前介入、引导取证工作、通过出席现场勘查、参加讯问等方式,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。同时,攸县人民检察院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全体干警,利用法制宣传培训、警示宣传教育和案件讨论等形式,建立检察官与办案民警之间沟通平台,共同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格局。(作者:洪溪 黄丹)